最近在娘家附近找到一间透天三层楼的房子,还是近火车站的店面,打算买来自己住,店面租人,在签约前已和原屋主谈过,请现在的房客搬走,也谈好了支付现在房客约20万(因原租约打5年,已过了2年,一整栋16000/月,附近光一层店面就要20000/月,原因是现房客先前花了近30万整修房子,所以才会这么便宜,又其本身在做二房东,三楼租人7000元,真是太好赚了),结果现在原房客反悔,要价55万才肯搬走,真是恶质,而且先前也已签好约了,现在该怎么办,是否还要继续买,真的很头痛也,为何那房客这么吃定人,气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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