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示实际证据 出个小钱请律师写诉状比较省
首先可以出示孩子抚养费用
建议如果您有薪转户
每月固定的收入在固定一天转进来
形成记录再用此薪转户支付开销等等
孩子读书费用或是尿布奶粉医疗等费用
每月固定由妳的帐户转出
或是买东西的费用请商店开立收据
(奶粉尿布等等写出明细并开店章)
而分居的对方您是否可以举证出无收入事实或是无给付事实
(如有无固定公司上班及劳保等等可)
先把事实及不堪同居生活的理由写草稿
再请律师写诉状(会看您适属哪项条例)
行情不一但是大约几千元而已
然后寄出不过到时就得开庭
建议您资料要多準备比较好
近来亲人也是相同情况的经验谈
对了!若是请律师打官司看人不过可以说明经济困难有的会算较便宜
一审约3万起跳
一般是6万行情可以不打官司是最好的
毕竟是很花钱的加油 祝福您
(原作者于 2008-03-08 22:20:23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2-18) 评论
- ☆╮sammi╭☆
您的情况其实很简单,夫妻如果处于长期分居,表示夫妻之间的关係已经长久处于难以回复的破绽,所以依照"破绽婚姻"的立法,您可以依据民法第1052条第二款的"难以维繫婚姻的重大事由",来请法院裁决离婚。
法院在接下案子之后,就会审视夫妻双方目前的相处情况,并判断目前的分居状况,是否严重地影响其婚姻关係的维繫,并参考夫妻之间离异的意愿,来做最后的定夺。
而且不侷限于双方分居,如果夫妻之间有任何一方的行为不检,比如说不务正业、违法乱纪、肢体或语言暴力、性生活不协调等,也都可以依此条款来申请判决离婚。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2-18)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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