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蕾
谢谢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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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捲毛的妈
看到这篇
我想到一个问题
不知道有没有人回答
我妈78年前过世时,我们家的小孩都办了抛弃继承
(因为有留卡债)
今年我结婚了
宝宝12月就要出生了
会有影响吗??
还要再办吗??
还是不用理会了
有没有人知道阿??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吃香喝辣
小捲毛的妈,
你还是要为宝宝办抛弃继承,
这则新闻目前也只是提案,
还未实行
而继承是直系血亲3代的样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所以你的宝宝需办理抛弃继承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茵茵
德政
只希望能快点实行
而且能溯及以往,
要不然之前那些无辜的孩子仍是要背那莫名其妙的债务啊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Misia╭°♡
我是不清楚法则
但若以新闻中所提
『有些是妻儿虽然记得办理抛弃,却忘了帮刚出生的婴儿办理,最后大笔债务全数由刚出生的婴儿继承。』
妳还是帮妳的新生儿去办理抛弃继承较妥当哦!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Misia╭°♡
新闻》世间人》母债900万 25岁孤女认命扛
更新日期:2007/11/12 07:10 记者:范荣达
25岁孤女谢任坪,出社会领到的第一份薪水遭查扣,才知道她「继承」母亲留下的庞大债务。自小和她相依为命的90高龄祖母谢刘完妹,也于不久前辞世。命运百般作弄,谢任坪没怨天尤人,只希望大家对她说「加油」。
家住苗栗县公馆乡下的谢任坪,对父母亲的印象很模糊,靠着谢刘完妹打零工拉拔长大。虽然家境清贫,她却坚持升学,「因为我认为读书是唯一可以改善处境的机会。」谢任坪说。
她知道祖母供不起她念书,因此一天只睡4、5个小时,清早到学校打扫、中午帮老师打文书资料、晚上在牛排店打工,加上姑姑等亲友接济,她不需贷款,就自力完成桃园县私立清云科技大学企管系的学业。
连打三份工并未影响课业,谢任坪每学期成绩都在前三名;前年毕业,系主任还帮她找到两份不错的工作机会,但为了就近照顾祖母,选择回乡工作。「没有祖母就没有我。」谢任坪说。
没想到她出社会领到第一份薪水,就被查扣1/3,连邮局的500多元存款也不保。银行人员在电话中告诉她,谢任坪的母亲、父亲先后于民国85年、92年过世,母亲生前的债务由她继承。谢任坪原以为是诈骗集团,后来才确认是真的。
第一笔债务30多万元,谢任坪与银行协商,同意降到10多万元,她分期付款两年多,终于在今年初偿清。但紧接的债务一笔笔来,她算一算继承母亲的债务高达900多万元。
「我根本还不起,但还是要过生活。」谢任坪说,从小到大,她的泪已流乾,但人间处处有温暖:「我的同学、老师、教官、系主任及亲友、长辈都是我的爸爸妈妈;关心的人都是我的兄弟姊妹,我不是一个人。」
雪上加霜的是,谢刘完妹今年9月住进苗栗的护理之家,谢任坪担心祖母牙齿不好,吃得不够营养,费时熬鱼肉稀饭,哄阿嬷张口,一匙一匙餵食,但祖母还是不敌老迈,10月初与世长辞。
苗栗县「大温暖」计画提供急难救助金两万元,协助谢任坪办理祖母的后事。社工员林俐侬很感慨:「任坪不向命运低头,她是我看过最乐观的人。」
「很多人都说我坚强、乐观,其实我只能这样做了。」谢任坪说,大家对她说「加油」,就是给她最大的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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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Yahoo!奇摩新闻→【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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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urla
要给这些立委鼔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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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是自找的
我想问一个问题
那些被借钱的人怎么办???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小捲毛的妈
谢谢大家的意见
抛弃继承真是一个恐怖的陷阱= ="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阿喵
请问一下
如果长辈还在世
可否为下一代先办理抛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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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sia╭°♡
新闻》未成年限定继承 父债子还解套
更新日期:2007/11/16 04:39 记者:姚盈如、罗暐智、林谕林、刘凤琴/台北报导
父母债务子女偿还现象解套!立法院十五日朝野协商《民法》继承编修正草案时达成重要共识,未来继承人将不必再继承父母为人作保的债务;廿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将改採「限定继承」,以所继承财产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将一笔勾销。上述情况都追溯三年内均适用。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昨天完成限定继承修法协商,朝野协商代表都已签字,下周三将加开院会完成二、三读。由于原先朝野有争议的国民党版「改採全面限定继承」条款,法务部认为对银行、社会冲击太大,国民党退让一步,朝野歧见消除,下周应可顺利三读。
父母作保负债 子不用还
修正草案不仅更保障未成年人,也加强对已成年继承人的保障。非常重要的一项修正,是排除父母为他人作保欠下的债务为继承範围。国民党立委徐中雄说,债务分为保证债务及非保证债务,此次修法排除「父作保,债子偿」的不合理情况,并明订追溯期为三年,「虽没有一百分,至少也有六十分!」
原本规定限定继承人从「继承开始时起」(即被继承人死亡时起),三个月内向法院呈报清册,改为「知悉得继承时起」三个月内向法院声请限定继承;法院接获前项呈报后,应定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期间,命继承人开具遗产清册呈报法院。且必要时,法院得因继承人声请延展期限,换句话说,还可以超过三个月以上。
保障未成年人 强制适用
昨天协商版本也修改现行「抛弃继承」规定,将其从知悉得继承之日起「二个月」内向法院声请,改为知悉得继承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为之;因他人抛弃继承而应为继承之人,若要跟进为限定或抛弃继承者,时间也同样放宽为三个月。
为杜绝「幼子背父债」悲剧,朝野协商版本虽仍维持「概括继承」原则,但做出重大修改,让廿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无行为能力的禁治产人(如精神障碍者、植物人)都必须强制适用「限定继承」规定,也就是只以所得遗产为限负债务清偿责任,如果草案能顺利过关,对于未成年及弱势族群将是一大保障。
幼子背父债悲剧 可终矣
民进党立委杨芳婉、国民党立谢国樑均表示,一些父母自己办了抛弃继承,却忘记帮自己的小孩办理抛弃继承,致小小年纪就背负庞大债务,也因不懂法律而迟办限定继承,造成许多社会问题,所以他们排除万难,做了此项大幅修正。
参与协商的亲民党立委李复甸透露,与会委员对于是否该溯及既往、幅度有不同意见,最后顾及社会财产交易关係的安定,大家同意折衷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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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Yahoo!奇摩新闻→【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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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甜Mia的妈
to:小捲毛的妈
不需要啦
7、8年前妳的母亲过世时,妳的小孩又还没出生
也就是说继承发生之时,妳的小孩并不存在也就没有继承权
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办理抛弃或限定继承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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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捲毛的妈
谢谢"甜甜Mia的妈 "
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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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子 吉吉
1看起来好像是好的德政可是不同的角度看来会有不同的解读
如果有人恶意欠别人钱在把钱偷偷转入自家人口袋可能查不到这笔钱
这样子被欠钱的人不就活该倒楣吗?因此就要更加小心喔不要借钱给别人免得永远要不回来
2现在面临这问题的人有福利了因为可以往前追溯三年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茵茵
我觉得这个法律有好有坏
坏的是,
我家亲戚欠我家一堆钱,
他们赖到死, 永远都不必还我家钱
我家还帮他背银行贷款, 利息都我家在缴
现在都还在缴, 不知民国几年才能还得完
好的是,
我家三个姐弟如果在我父母百年后,
也不必继承我父母尚未缴完的银贷
但是, 我们心裏会抱怨, 这银贷是在帮我亲戚缴的啊,
他们欠钱永不还我们, 我们只能像呆子一样一直向银行缴钱
法律保护好人, 连恶意欠债的人也一起保护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龙妹妹ㄉ妈
谢谢分享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皓皓妈
请问一下若债务人还在世的话是否可以帮小孩办理抛弃继承权呢?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Alurla
其实个人觉得虽然被欠钱的人会觉得很吃亏
不过说真的(虽然写这些也许被欠钱者会感到生气吧)
借钱者已经死了(不管他是怎么去借这笔钱怎么去用的)
如果后代子子孙孙都有责任替家族的借钱者还钱的道理成立
那么哪天我们自己在家里突然接到法院通知要还曾曾曾祖父的债
或是连同夫家某亲戚的债务也要我们这嫁进来的媳妇还
我们的孩子也得要还只要相关联的人有谁没死的就得替这些欠债者还钱
债务永不消灭如果欠债者有好几个或者欠钱的欠下百万千万
还可以大家一起来讨这样对那些不是借钱者真的合理吗?
就好像说本来我们有钱可以买房子了但是夫家很多亲戚在外头的借款都算到我们身上来
(因为老公的亲戚们欠钱了债务没消灭所以老公要还老公又往生了所以你跟你的孩子要还债照这种滚雪球的方式好几笔债务联合会有多庞大?说不定世世代代累积下来的上千亿集资全台湾的钱可能也还不起)
当然不用说的也真的有那种恶意欠钱恶意转钱给自己家人用的
不过不少借很多钱的都是拿去自己花用也没多少拿去造福自己家人(甚至一毛都没有给)等这个人死了去墓地那边继续跟对方讨钱吗?
且法律上本来就有抛弃继承这条法律
不管当事人知道否
他们本来就可以行使这条权利(不管亲戚或老公谁欠债对方往生他们就可以去办理不用继承债务)
并不是现在修法才可以行使的
也不是现在修法之后才有抛弃继承权的
修法修成若遗产大于负债遗产还光后则毋须继承负债
讲简单点就是(遗产拿去还清钱已经没剩下他们子孙就不用再替借钱者还钱往生者的遗产钱已经都拿去还被欠钱的了没有剩了所以尚未还清的子孙不用再代还钱)
也许会有妈妈觉得那如果那个欠钱的早就恶意脱产现在修法子孙又不用帮他还钱我们这债主不是很吃亏吗?
(就像我先前说的抛弃继承权是早在修法前就存在的妻子或子孙他们本来就可以抛弃掉遗产负债不用还钱的不是现在修法后他们才可以抛弃)
为何要修法因为欠钱者的遗孤有的才满月大不懂抛弃继承有的欠钱者何时借钱的家里的人根本ㄧ无所悉是根据这点不合理作修法改成遗产还光后不够还,那就此作罢而不是无限期地不断地向他们子子孙孙要债如果这条法律成立说真的不要说我们借人家钱已经很穷哪天还要承接夫家的众多亲戚的债务(按照债务永不消灭的说法)到时可能大家会觉得更不合理
如果我们被欠钱就针对本人讨债吧!在他还没死之前跟他周遭的人要钱并不是很合理个人意见
(比如说你妹妹在外刷卡欠钱银行打电话给你这个做姐姐的要钱你老公的姑姑在外欠钱你老公姑姑的丈夫在外欠钱你老公姑姑的丈夫的姐姐在外借钱后来他们都死了全部累计到你身上你真的会觉得替他们还钱很合理吗?)
他们赖到死, 永远都不必还我家钱--妈妈我是觉得这样啦你也不要生气
欠你们钱的人还没死绝绝对对得还你钱在法律上都该还你们钱
也不是今天修法后他还活者却不用还钱给你
而是借钱者死了他周遭的人不用还给你趁他活者时想尽方法跟他要吧
不要等他死了
(原作者于 2007-11-19 00:57:21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亮亮妈
我也觉得这个法有不完善的部份
当然有很多人是莫名其妙继承债务,那真的很可怜,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不过这个法一通过,会不会有很多人乾脆摆烂?反正人死就一笔勾消?
法律的立意是很好的,但最怕受惠的都是一些太会算计的人,而不是真正可怜的人
我外公也借了很多钱出去,那些钱也是他白手起家赚的,现在有借据都要不回来了
等到借钱的人一过逝,不就什么都没了??好像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盈宝妈
我也觉得这个法有不完善的部份
当然有很多人是莫名其妙继承债务,那真的很可怜,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不过这个法一通过,会不会有很多人乾脆摆烂?反正人死就一笔勾消?
法律的立意是很好的,但最怕受惠的都是一些太会算计的人,而不是真正可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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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保险的是, 永远不要借人钱
不过, 相对的, 当你需要帮助时, 也没有人肯借给你啰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清清妈妈
如果直系血亲中有个超级「败家」的
其他人真是情何以堪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宝贝玟的奶妈
我也觉得这个法有不完善的部份
当然有很多人是莫名其妙继承债务,那真的很可怜,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不过这个法一通过,会不会有很多人乾脆摆烂?反正人死就一笔勾消?
法律的立意是很好的,但最怕受惠的都是一些太会算计的人,而不是真正可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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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不这样认为
真的会算计的人早有抛弃继承限定继承来保护他们,若要钻漏洞大可不需要这个修法,真正可怜的人反而是不会算计莫名奇妙背负不属于他们的债务一辈子不得翻身,尤其现在婚姻关係鬆动,离婚率高涨造成太多一辈子没有往来的父母子女,他们对彼此来说比路人还陌生,但非常可能哪天天外飞来一笔沉重债务让你的美满家庭从此破碎,这情何以堪,反而是要摆烂的人还是会摆烂,他们知道自己烂根本不在乎拖累别人,冤有头债有主,当你的钱借出的当时就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不是把无辜的亲人算计在内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Alurla
当你的钱借出的当时就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不是把无辜的亲人算计在内
赞同+1
---------
恕我直言了
**很多人都觉得只要借钱者ㄧ过世不就什么都拿不到?
说实在的他们在世时都还拿不到钱了过世以后比较拿得到吗?
跟他们亲戚小孩太太要钱比较拿得到吗?那又为什么跟他们太太小孩拿钱比较拿得到呢?
**这个法一通过,会不会有很多人乾脆摆烂?反正人死就一笔勾消?
大家对这修法误解了
抛弃继承是以前就存在的今天不是修法了大家才能行使抛弃继承换句话说
以前他们就可去办理抛弃继承权了!只要他们在死者死后两个月内去法院办理
今天修法是为了那些莫名奇妙就接到他人负债的事情以及那些不懂法律的婴幼儿和大人(就是那些不会算计的人很会算计的话还会去背到他人的债吗?)
说真的,大家都觉得应该帮自己的亲人还债吗?不管是多少?百万千万上亿也都该接吗?即使帮那些不是你自己借钱的人还债,让你不能生活让你的孩子没钱读书过日子也该帮还吗?
如果说将法律修成亲人也得替死者还钱孩子帮父母还债天经地义,债务永不消灭的法律那以后我们大家都要小心了只要谁死了有关係的人的债务全都可能累计到你身上
你要小心你的曾曾曾祖父母不要欠债隔代债务也是要还钱的你要小心
你曾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不要欠债因为他们兄弟姐妹死了当然你曾曾祖父母该帮还债但是曾曾祖父母都死了当然是你这做子孙的该帮还钱
你要小心你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不要欠债因为你是他们亲人照亲人该帮欠债者还债的理论来说,他们死了你当然该帮还钱
你要小心你姐姐的丈夫不要欠债你姐姐是你哥哥的太太当然该帮还钱不过他们死了你是他们的亲人当然你也该帮姐姐的丈夫还债
你要小心你弟弟的太太有没有欠债你弟弟是他太太的丈夫当然该帮还钱
而你弟弟死了当然是你这做姐姐的该帮还债
你要小心你妈妈爸爸不要欠债等他们死了你是做人女儿的当然要帮还钱吧?
你要小心你嫁的丈夫不要欠债因为你是他太太你该帮还钱吧?
你们最好不要生孩子因为你的孩子该帮妳丈夫还钱吧?
你要小心你嫁的丈夫他的亲人没有欠债因为如果婆婆欠钱做儿子的该帮还吧?若妳丈夫死了,那你是他太太你该帮你婆婆还钱吧?
同理可证婆婆那边的亲戚谁欠了债婆婆自然该帮还债婆婆死了妳丈夫该还妳丈夫死了自然你该还还有你的孩子也该还钱因为你的孩子是妳丈夫的孩子孩子帮爸爸还债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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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修不修法抛弃继承法是以前就有的法律过去遗族就有权利选择要不要继承遗产不是今天修法后他们才有权利选择也不是今天修了法大家才能抛弃遗产跟负债
今天修法不是要创造ㄧ条可以抛弃继承遗产和负债的法律而是这条法律以前就有的修法顾名思义是修正修改
今天修法是修正变更为「限定继承」原则,只要债务人死后,继承人继承的负债大于遗产,继承人无须任何动作,只须就继承的遗产部分偿债,其他不足部分则无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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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ㄧ句要钱就在当事人活着时讨吧努力去跟他们的太太小孩子要钱真的不是很有意义
(原作者于 2007-11-20 04:32:47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Antonio 妈
我也觉得这个法有不完善的部份
当然有很多人是莫名其妙继承债务,那真的很可怜,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不过这个法一通过,会不会有很多人乾脆摆烂?反正人死就一笔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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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误会这个法的意思啰
基本上是抛弃继承及限定继承是一直存在在法律里的
只是必须透过继承人自行主张之后才会成立
换句话说只要有法律知识的人都会去申请抛弃继承或限定继承的
现在要救的是那些根本不可能了解法律的幼婴幼子
此外我也很赞成溯及既往不限时间
既然是一个符合公平正义的好法
为什么只限三年?
就像版主所补充的
限三年只能救三成的孩子!
今天早上听到一直推到此案修法的高雄地院陈法官的专访
觉得很感动
台湾还是有很多人默默不遗余力在做这些帮助弱势的事情
(原作者于 2007-11-20 09:32:56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Misia╭°♡
新闻》可望三读 未成年不还父债 回溯无限期
更新日期:2007/11/23 04:39 罗暐智/台北报导
未成年子女继承庞大债务梦魇可望免除。立法院昨协商「民法继承编施行法」,朝野达成共识,确立「父债不用子还」概念,债务人若继承债务时未满廿岁,将可不用偿还,且回溯期由上次协商的三年改为无限期,避免年幼就债务缠身的困境。这项修法可望于十二月中立院停会前三读通过。
不过,为保障债权人权益,修法纳入「限定责任」原则,规定继承人必须以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例如若子女继承父亲五十万元遗产、一千万元债务,子女仍须偿还五十万元,剩下的九五○万元才可以不用偿还。
遗产仍须还债 余债免偿
至于有立委主张民法有关「保证债务」部分,应修正为「保人死、债权亡」,避免无辜继承人蒙受损失,但朝野对于相关权利义务仍有歧见,将留待下周一另做协商。
立法院朝野十五日协商民法继承编施行法第一条之一修正草案,达成回溯三年共识。事隔一天,国民党立委徐中雄指称他会错意,在协商时主张不设期限、全面回溯,否则只回溯三年,救不了广大的无辜受害者。
回溯三年 被批为德不卒
朝野立委昨日继续进行协商,国民党立委谢国樑、徐中雄、卢秀燕等人,联手卯起来砲轰追溯期三年为德不卒,徐中雄也痛批法务部,不该为银行背书、代言。
法务部协商代表直接拿出立可白,涂掉条文日前协商版本上追溯期三年的文字叙述,此条文在朝野无争议下获共识。
新修正并规定「限定责任」,明定继承人于继承开始时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能于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间为限定或抛弃继承,由其继续履行继承债务显失公平者,于修正施行后,得以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已偿债务 不得请求返还
此外,新条文修正施行前,继承人已依规定清偿偿务,不得请求返还。
徐中雄表示,民法债权编修正草案是「文明法案」,部分条文却被民进党妖魔化成「王又曾条款」,他试问,王又曾的儿子会不知道要抛弃继承吗?阻挡修法只是在欺负弱势继承人。
杨芳婉也表示,弱势继承人无法在法定期间选择限定或抛弃继承,导致扛下巨额债务实在不公平,但也并非表示完全没有责任。
在修法过后,弱势继承人在继承的债务与财产中,若债务大于财产,仅就继承所得财产负有限清偿责任。
保证债务範围 仍有歧见
至于限定继承的适用範围,朝野歧见很大。国民党团拟放大到保证债务也适用,甚至放宽到一般人。徐中雄表示,有许多成年人也是无辜继承庞大债务,国家应该也要帮助他们,就算法务部或银行公会有意见,他也不会退让。
不过,杨芳婉认为,限定继承放宽适用对象及保证债务溯及既往,都将冲击法的安定性与信赖性,需谨慎处理。
她说保证债务当初协商时未注意到定义不清,二十六日会对保证债务涵盖哪些部分,及限定继承对象是否放宽再度协商,届时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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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Yahoo!奇摩新闻→【中时电子报】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MOMO
如果这样,那不就叫快要寿终正寝的老爹老妈去借一大笔钱来给子女用,
或帮子女背债贷款也都叫老的背那那
等父母过世,立刻抛弃债务继承权不就赚死了
全家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那银行不就全倒光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Antonio 妈
所以银行本来就要作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
借或不借
决定权在银行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Alurla
等父母过世,立刻抛弃债务继承权不就赚死了
妈妈 我想您可能误解了
遗产是必须先拿去还债的
不是可以拿去花用不是因为不用背父母债所以可以全部拿去花光光
而是遗产还债完后全都用光仍欠负债那欠的不足部份子孙不用还
而且现实状况是赚死的人很少揹债背到跳楼的不少
那些父母分居的爸爸在外头乱花钱花到爽留ㄧ堆债给不知情的儿女和妻子
无情的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儿女却因没有在两个月内抛弃继承(没人知道失联的爸爸何时死的)导致大笔欠债
且银行本身就有期限会开始催债不会等这个人死了才催债冻结户头冻结所有不动产严重的似乎可以抓去关(报案诈欺)甚至不断地到你工作单位去寄发法院通知要求扣你薪水1/3并且让全公司都知道这个事情有的公司就会叫这种人走路了且想要借大笔钱没有抵押品银行主管会批准吗?银行不是傻瓜啊?
对于抵押品冻结让债务人不能动用信用不良者能刷卡消费吗?还能买房子吗?
如果父母在学校工作的学校长官都会知道你们欠债啊信用不良就是非常丢脸的事情
想要借大笔钱给儿女下辈子快乐,在银行那边真的这么容易通过吗?
且自己所有的帐户都被冻结也无法拥有自己的房子现在人都慢慢了解养儿不一定防老你的儿女有可能抛下你ㄧ走了之叫你去住养老院有的还不给生活费
现在大家都还敢去借ㄧ大笔钱让自己帐户户头被冻结让自己不时接到法院通知让自己辛苦赚的房子被查扣然后去让儿女过"舒适"的遗产生活的人又有几人?
(原作者于 2007-11-23 12:40:17 重新编辑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宝贝玟的奶妈
作者:MOMO 参观网站
时间:2007-11-23 11:31 26
如果这样,那不就叫快要寿终正寝的老爹老妈去借一大笔钱来给子女用,
或帮子女背债贷款也都叫老的背那那
等父母过世,立刻抛弃债务继承权不就赚死了
全家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那银行不就全倒光了
>>>>>>>>>>>>>>>>>>>>>>>>>>>>>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但能开银行的也不是笨蛋白痴,假如每个人想借多少就能借多少那银行也倒光了,不光是快寿终正寝的人而已,银行放款宽鬆的风险本来就要评估,除非你有资产可以抵押否则银行肯定不会借钱给老人家的,这点你就不需要太担心了,何况限定继承抛弃继承的法律不是现在才有, ,只是故意拿来陷害那些不懂法律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继承债务的人罢了,这些人多半是无辜的,让天外飞来债务永世不得翻身这种恶法真的早该修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清清妈妈
现在也有很多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
也许跟父或母一方完全没有联络
有没有可能也接到天外飞来一笔「负债」遗产
像这类的成年人
是不是真的该继承这「遗产」呢?
(其中一方在孩子年幼时并未养育,但等自己死亡以后,却又留了大笔负债,弄得成年子女有可能因负债而又毁了好几个家庭)
- 赞同 0 0 发布于 2年前 (2022-01-15) 评论
- cuxi ♬
当你的钱借出的当时就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不是把无辜的亲人算计在内...赞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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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振亚
楼上有妈妈提说 这样的立法就会让很多人会摆烂 到处乱借钱
可是问题是在于 现今借款制度应该是走更完善的 一是私人借款的危险 在国外 要向人借钱是很难的 如果这条法律施行起来 大家就不会到处借人钱 因为大家不会借钱给别人 怕不能收回钱 所以就不会有人借钱
二是银行借款制度应该审核更严格 台湾现在为什么卡债一堆 这在国外是很令人好奇的 在台湾 没有工作都可以申请到信用卡 没有工作也可以贷款 这也是令人称奇的
我是以正向的心态看这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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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ur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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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sia╭°♡
新闻》限定继承全面回溯 背债儿解脱
更新日期:2007/12/15 07:20 记者林河名/台北报导
民法继承编及施行法修正案,昨天经立法院三读通过,以后未成年人及禁治产人将採「强制限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之债务,以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这项修法将可协助社会上为数不少的「背债儿」脱困,以免未成年尚无谋生能力就继承一大笔债务。而为避免修法有「为德不卒」的遗憾,施行法也增订「全面回溯条款」,不设期限。不过,可以全面回溯限定继承者,以未成年人及禁治产人为限,已成年而未受禁治产宣告者并不适用。
修法期间一度引发争议的「保证债务」部分,朝野协商后,维持保证债务仍为继承标的,但对于继承开始后才发生的保证债务,继承人仅负有限责任,即以所得遗产为限,还完之后即可免责。
此次修法另一重点,即未来不论是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都一律从「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算,应于三个月内呈报法院。
这项修正是为避免现行限定继承从「继承开始」起算,当事人若不知有继承事实,恐将失去向法院呈报限定继承的机会。
立委李复甸表示,本案起源于台北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刘宏恩带了一些受害人向他陈情,从此展开一系列公听会、修法及协商过程,引起社会大众关注。他对修法结果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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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Yahoo!奇摩新闻→【联合新闻网】
(原作者于 2007-12-15 17:21:51 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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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e
我讨厌这个修订
父债子偿,一直是中国传统的观念
更何况有些人就是生前不断地借钱或卡债,让子女过优秀的生活
等到死后,留下大笔债务,然后呢?
这些未成年子女,大可以不用还债。
因为他已经过了好阵子舒服的日子了,以后靠自己的能力,
或拍卖一些父母购买的精品,仍然可以过很好的日子。
债权人怎么可能知道债务人买了那些精品?
这个法律对于债务人保障真的太少了,
难道借钱给人,就是一种愚蠢该死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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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妈
那重男轻女也是中国传统观念
难道就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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